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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里区妇幼保健院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采购公告(二次公告)
发布时间:2025-06-10 字体:

  为满足临床诊治需求,我院拟于近期对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进行二次院内询价,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相关机构报名参加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  1.项目名称:湖里区妇幼保健院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采购项目

  2.采购方式:院内询价

  3.采购需求:要求供应商对医院部分检验检测项目提供服务,包括标本接收、运输、检验检测、以无纸化方式将报告传递至医院的LIS和HIS等相关业务系统、售后、投诉和纠纷处理以及相关附加服务。供应商需要具备合格的检测能力、严格的质量管理、规范的标本转运物流、完善的信息系统对接、及时的报告结果反馈。具体检测项目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采购需求中《检验标本外送检测目录》。

  4.服务期限:三年

  合同每年签订一次,每年要求供应商提交年度服务报告;合同到期前采购人对服务单位进行履约考核,考核合格且双方无异议可按原合同条款执行下一年度合同;若履约考核不合格,合同提前终止。

  二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
  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并提供下列材料:

  1.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(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)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、谈判代表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文件;

  2.依法缴纳税收、社会保障资金等方面的材料;

  3.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(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);

  4.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;

  5.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;

  6.投标资格声明函;

  7.对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、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,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;

  8.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;

  9.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。

  三、公告期限及提交投标文件地点

  请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于公告发布起七日内报名,并将投标文件报送至医务科(1号楼11楼1103),逾期未递交相关文件的机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。

  四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
  名  称:湖里区妇幼保健院医务科

  地  址:厦门市湖里区枋湖东二路55号 

  联系人:李老师,电话:0592-5569098

  联系时间:工作日上午8:00-12:00 下午14:30-17:00

 

  附件1:廉政风险告知书

  附件2:检验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采购需求

  附件3:报名材料

  附件4:报价一览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