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选送进修单位及进修人员:
为提高进修人员在我院接受高水平及高效率的培训,同时便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工作,达到双赢互利,现就进修事项要求如下:
一、进修资质
1、进修临床科室和部分医技科室医、技、药学人员必须有相关专业需要的资质证明,选修的科室要求与本人专业对口。
2、进修人员按科室规定进行轮转学习,进修时间满六个月,经考核合格者颁发《结业证书》。
3、进修人员应与科教科及进修科室负责人提前联系,确保能够合理安排进修时间。
4、进修人员需要提交的材料:《厦门市湖里区妇幼保健院外来医务人员进修申请表》、单位介绍信、职称证书、资格证书、执业证书(或其他资质证明)、学历证、身份证等复印件、二寸彩色正面近照2 张。
二、申报流程
1、进修人员请在附件中下载《厦门市湖里区妇幼保健院外来医务人员进修申请表》,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,连同进修人员单位介绍信及相关证件复印件邮寄至我院科教科(地址:厦门市湖里区枋湖东二路55 号(湖里区妇幼保健院)1103室科教科 邮编: 361009 )(申请表电子版发送邮箱至: hlfy-kjk@huli.gov.cn,邮件名称为“单位名称+进修学员姓名”)。
2、相关材料经科教科审核后提交至分管副院长与院长审批。审批通过者,由科教科发出《进修入学通知书》(后文简称“通知书”)。
3、进修人员必须按通知书中规定时间来院报到,报到时需出示单位介绍信、通知书及身份证、执业证书(或其他资质证明)等证明原件,由科教科审核资料后,发放《进修费收取通知单》。到财务科缴交进修费后,凭我院财务科出具的发票到科教科, 方可至相关科室进行进修学习。
三、管理要求
1、进修人员食宿自理。
2、进修人员需缴交学习、资料等相关进修费用共计1000元/人。护理人员进修及护理实习生管理归属护理部。
3、进修人员病假、事假不超过一周的由科室主任批准,报科教科备案;超过一周的由科教科审批。进修期间请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或请假未备案的,取消进修资格,并书面通报选送单位。
4、进修人员需严格遵守我院规章制度,并按照进修安排进行学习,不得私自变换专业及科室。
5、进修人员进修期间违反规章制度、诊疗常规行医造成的医疗事故,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。
6、未尽事宜请与湖里区妇幼保健院科教科工作人员联系,联系电话:0592-5507136。